法制的本土化与西方化探索
摘要。在现代化的社会中,“依法治国”已经普遍代替了“以人治国”,这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现如今,我国的法制建设依然处于起步阶段,因此还有很多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而在此过程中,能否学会在本土化和西方化的法制建设中继承精华,去除糟粕就成为了十分重要的工作。
关键词:本土化;西方化;精华;糟粕
目前,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的治国方略,加快法制建设也是我国目前各项建设中的重点内容,然而在法治的具体构建上,目前却存在两种声音,一个是本土化,另一个是西方化。其实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任何一种单一的模式都无法满足现如今依法治国的需求,因此,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博采众家之长为我所用。
一、中国传统文化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说到中国传统文化对于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其实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积极影响,另一个就是消极影响。
1.积极影响
在我国,“民本思想”历来有之,例如儒家思想著名的代表人物孟子就提出了“民贵君轻”的思想,唐太宗李世民也曾经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些民本思想对于我国的法制建设都有着积极的影响。在我国古代的封建社会虽然实行的是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但是也不乏一些平等的思想的出现,像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思想就与今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有着异曲同工之意。这些“民本思想”和平等的思想对于我国的法制建设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2.消极影响
除了积极的影响,事实上,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也有很多消极的不利的因素掺杂在其中。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向来就缺乏民主的传统。在我国封建制度下,皇帝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具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并且在封建制度下还存在着森严的等级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人们往往被分为三六九等,至于所标榜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思想在封建等级制度极其严密的封建社会,它的现实性还是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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