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现场勘察标准程序创建
一、现场勘查标准程序的提出
(一)现场勘查的概念
对现场勘查概念的界定,一度存在许多争议。在公安机关的立法文件中.统一使用了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的概念,如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认为“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此外地方省市公安机关也制定了自己的勘验规则.如福建、河北和浙江等省份。这些地方勘验规则都沿用刑事案件现场的概念。随着现场勘查比较研究的进步.当前学术界逐渐接受了犯罪现场的概念。郝鸿奎教授的《犯罪现场勘查》一书中.认为犯罪现场勘查是指“在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为了查明犯罪事实.获取侦查线索,收集犯罪证据,而依法运用一定的策略方法和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痕迹、物品、人身、尸体所进行的勘验、检查,对事主、被害人及其他知情人人员所进行的调查访问活动。”虽然用语上有所差异.但学者们对于现场勘查的性质、内容、任务.甚至意义的表述都是大同小异,笔者在此不作赘言,全文均使用现场勘查一词。
(二)现场勘查标准程序的提出
侦查现代化是构建现场勘查标准程序的原始推动力.“侦查现代化是一个传统型侦查制度向现代型侦查制度转型和进化的历史过程.其根本精神要旨在于侦查程序制度的理性化”作为对侦查现代化的回应.有学者提出了侦查信息理论.即所谓的“侦查三论”。侦查三论指刑事侦查的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其中系统论把现场勘查看作一个系统。它有一系列的要素环节组成.通过对各环节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可以使整个现场勘查系统的水平得到提升侦查信息理论正是构建现场勘查标准程序的理论基础。侦查实务界对现场勘查标准程序的探索.走在了理论研究前面。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司法机关,从现场勘查规范化的视角出发.做了许多统一标准和完善程序的工作.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许多国家的司法部门以内部文件的形式.为侦查人员制定了一套详细的现场勘查工作程序。如美国、中国台湾地区等等。虽然有人担心此举会举一漏万.或者过于繁琐,将遭到基层抵制.但这种做法却引起了各国侦查机关的关注.并在更大的范围内得到推广。
二、域外现场勘查标准程序的发展情况
近现代.西方国家在制度变革和工业化进程中.重建了法律制度.特别是刑事诉讼制度的过程中.从而迅速完成了侦查制度的独立.确立了西方国家在侦查领域的领先地位。以美国为代表,侦查现代化走在了世界前列,侦查现代化有科学化和法治化两个纬度.其中科学化主要体现为信息化.而法治化则表现为对程序的完善。
(一)美国的现场勘查标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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