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的行政体制改革
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这是党的十八大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动员令发出后,从中央到地方,从东部到西部,各级政府抱着壮士断腕的决心采取多项措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彰显出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决心和勇气。
简政放权转变职能
这是一张令人印象深刻的时间表——
3月18日,全国两会闭幕第二天,新一届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常务会议,对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国务院职能转变的任务和重点;
4月24日和5月6日,国务院两次常务会议先后取消和下放133项行政审批事项;
5月1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强调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此后,审批瘦身,流程再造;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企业减负松绑……各级政府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动真格简政放权,求实效转变职能。
为确保简政放权真正落到实处,一些地方纪委和监察部门强化监督和行政问责,对管理权限应放未放、擅自设定审批事项、无故拖延审批时限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给相关部门戴上了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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