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平安创建活动讲话
稳定是进行改革和实现发展的前提。“平安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需要,也是改善发展环境,推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是“平安建设”的主力军。“平安建设”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是法院自身建设的机遇和挑战。人民法院应当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机遇意识和法治意识,立足审判,做到“五个坚持”,积极投身于“平安建设”实践,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通过刑事案件的审判,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党的十六大确定的一项长期的方针。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抓起,从问题最严重的地方整起,从维护稳定最关键的环节入手,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创建活动的重点任务之一。去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山东”、“平安沾化”,和其他政法机关一道,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进一步明确打击的重点,加大打击的力度,形成打击的合力,共审结刑事案件109件,判处犯罪分子142人,被市委授予“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今后我们将充分运用刑罚武器,依法严厉打击和全力压降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侵财性犯罪,制假售假、金融诈骗、合同诈骗、走私贩私等经济领域内的严重犯罪现象、影响经济发展的严重职务犯罪。对属于打击重点,主观恶性深,性质恶劣,危害性大,对我县投资环境、经营环境、对外开放环境和人居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大要案件犯罪分子,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依法从快审理,依法从严判处,及时消除影响,对外商投资开发区内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要重点审理,重点打击,重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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