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加快村民自治进程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加快村民自治进程
——村主任培训交流发言
***位于海宁市区南侧,距市行政中心2.8公里,是马桥街道的北大门,海宁大道、新海公路、以及建设中的海昌路、文苑路、文宗路、环南四路、环南五路纵横全村,交通便捷。全村现有33个承包组,总户数为1232户,4790人,面积6.67平方公里。2004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22.6亿元,上交国家税金2.4亿元,村民人均纯收入7288元,村集体经济收入295万元,2000年被海宁市委市府命名为“文明村”,连续三年获得海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2002年被嘉兴市命名为“文明村”、“先进基层党组织”,2003年、2004年先后被海宁市委、嘉兴市委确定为“农村基层干部实践培训基地”,2004年被浙江省命名为“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五好村党组织”、“卫生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示范村”。
我们村紧紧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要求,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健全机制为主线,以扩大民主为目标,一手抓巩固,一手抓提高,在继续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逐步加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推进力度,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村民自治工作的整体水平。
1.
坚持发展,提高实力,创造强大的集体经济优势
坚实的集体经济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强大物质基础。现阶段我国农村实行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这种所有制要求每个村民都有平等的管理集体财产的权力。而实行村民自治,直接选举村委会,就真正体现了这种要求。但是,如果集体经济不发展,村级自治组织就无法兴办集体福利公益事业;村民的参政意识也会随之淡薄,村民自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要实现村民自治,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强大的集体经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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