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情况的报告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政法委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5月初,最高法院发出《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要求全国法院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抓住关键环节,密切联系实际,全面推动法院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省法院、市委政法委也相继就教育活动的开展作了具体部署。全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有关部署和要求,迅速、深入地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目前,活动已完成动员部署阶段,进入集中教育阶段,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四个紧密联系
我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基本内涵,充分认识到: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通过审判活动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始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活动中,两级法院结合当前开展的“三个走在前面,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排头兵实践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注意做到“四个紧密联系”:一是紧密联系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实际。在全面教育的基础上,针对司法理念上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进行重点教育、重点剖析、重点整改,挖深挖透思想根源,清除存在问题。拓宽教育渠道,深化教育内容,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观念得到更新。二是紧密联系规范化建设实际。规范化建设不仅是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更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效途径。活动中,注意结合专项整改活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本质要求贯彻到司法规范化建设之中。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审判质量考核机制、司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等。三是紧密联系形势和法院改革实际。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正确的理念指导工作、推进改革,努力把司法领域遇到的新问题研究好、逐步解决好,把“二五”改革纲要的各项任务落实好。四是紧密联系我市法院工作实际。既要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查找和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更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扎扎实实完成今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突出五个重点环节
我市法院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教育活动。两级法院均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保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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