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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建议

由于传统的医疗纠纷化解机制存在不足,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医闹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正常医疗秩序,带来极大的社会安全隐患。早在2008年,我市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并于2012年升格为《**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成为国内首部医疗纠纷处置地方性法规,首次将人民调解机制和保险理赔机制同时引入到医疗纠纷处置之中,因成效显著而被誉为医疗纠纷“**解法”。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作为我市一项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向社会公众免费提供,运行七年多来的情况如何。我们对其进行了回顾、分析和思考。

一、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设有9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医调会”),其中**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市属和海曙、江东、江北3个区属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其余8个县(市)、区分别设有医调会,负责辖区内的医疗纠纷化解工作。截止2014年底,全市9家医调会共有专职调解员32名,兼职调解员3名,共受理医疗纠纷4675起,调解成功4356起,成功率为93.2%,无一例反悔。市医调会两次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医疗纠纷“**解法”曾一路领跑全国,引入人民调解机制由中立“第三方”——医调会来化解医疗纠纷的做法,吸引各地纷纷学习与效仿。但在光鲜的背后,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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