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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重点高中乱收费现象的几点审计思考

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教育收费多年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几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逐步遏制了教育乱收费现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通过近年来审计机关对重点高中收费政策执行审计情况来看,当前重点高中乱收费问题仍然是社会重点关注的热点之一。本文从审计视角对重点高中乱收费问题的表现形式、成因进行分析,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审计建议,希望能推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推进教育公平。

一、乱收费问题的表现形式

(一)违规招生,使乱收费成为“常态”。教育部2014年明确规定“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湖北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也要求“严格普通高中收费及财务管理,热门思想汇报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政策”。但是一些重点高中依然违反招生政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收取高额学费。如某重点高中2015年至2016年违反招生政策招收学生237人,收取费用947.1万元。

(二)违规补课,家委会成为“挡箭牌”。湖北省教育厅《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除高三年级可根据需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补课外,其他所有年级一律禁止占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进行补课,禁止以家长委员会、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各种名义组织的补课及收费,全省各类学校一律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高三年级教师因补课所需报酬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但是一些高中以家委会的名义收取补课费,不入学校财务账,账外发放教师补课补助。如某高中2015至2016年度以年级家委会名义收取学生补课费899.03万元,账外发放所有参与补课的教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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