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2篇
篇一:
尊敬的畜禽养殖户们:
你们好。
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感谢大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近年来,我县畜牧业发展较快,畜禽养殖总量不断增加,为村民增收致富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畜禽养殖业还存在环境污染、动物疫病、畜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部分养殖场污染十分严重,影响了我县畜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此,望请广大畜禽养殖场(专业户)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实施污染整治,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一、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在县政府划定的畜禽适养区内选址并经乡镇政府、农委、环保、国土房管等审查批准后方能建设。县政府划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现有养殖场自行拆除或关闭,限养区内养殖场无土地消纳面积的应搬迁。
二、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规模畜禽养殖场要做到雨、污分离,配套建设沼气池、沼液暂存池、干粪消毒储存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和沼液还田设施,确保养殖废水不外排河流污染环境。规模畜禽养殖场要享受污染整治奖励政策,必须做到环保设施齐全和粪污处理后综合利用,达到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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