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实施方案正文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昆办明电0119号)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寻政办发[]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足企业、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与深化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加强工作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依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进一步巩固解决企业拖欠问题的工作成果,加快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产生新的工资拖欠,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促进我镇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做好预防和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农民工顺利领取工资,巩固和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组长:马加斌(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李秀兰(镇纪委书记)
胡万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余文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普玉华(劳动和社会保障站站长)
张学雷(刑侦中队长)
邓长华(纪检监察员)
杨立友(经贸科长)
陈瑞武(司法所长)
何润发(财政所长)
陈绍武(信用社主任)
杨文志(国土资源所长)
李兴龙(规划科长)
殷光奉(水务科长)
高金祥(工商所长)
辛绍荣(镇工会主席)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站,由普玉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和联络员,毕德刚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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