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旅游局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汇报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宣传贯彻落实《旅游法》有关文件要求,**市文物旅游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旅游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标准化为抓手,以强化综合整治为重点,始终把贯彻实施好《旅游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旅游市场得以进一步规范,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局贯彻实施《旅游法》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旅游法》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障。自国务院贯彻落实《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后,旅游管理科高度重视,按照领导的部署,制订贯彻《旅游法》实施,分发到各科室,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在旅游企业中广泛开展宣传,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共同参与实施。
二、加大宣传,为《旅游法》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抓《旅游法》颁布契机,加大《旅游法》的宣传推广,结合"5·19中国旅游日",我局于广济门城楼前开展了《旅游法》宣传活动,开展街头咨询活动,向过往的市民、游客派发宣传资料等近1000份及《国内旅游抽样调查问卷》200份,积极倡导文明、健康、守法的旅游理念;二是组织各县区旅游局深入基层社区、人流集散地,发放《旅游法》的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字幕等,多渠道为《旅游法》颁布实施宣传造势,营造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市直旅游企业开展《旅游法》宣传活动,向游客发放《旅游法》宣传材料,进行旅游法公益宣传;在局网站开设《旅游法》宣传专栏,透过网路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旅游法》宣传工作。
四、真抓实干,在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一是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旅游行政执法力度,对景区、宾馆酒店、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场所,开展了3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场查摆并整改问题,巩固、提升旅游服务品牌创建成果。二是扎实推进优质旅游服务建设。制订了《优质旅游服务单位评比活动》,将在近期组织实施。三是要求各旅游景点、旅行社等单位要严格对照《旅游法》,逐步进行自查、规范经营,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从旅游行政执法情况来看,《旅游法》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处罚规定得到明确与细化,以及对旅游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禁入,这些规定对旅行社、导游人员慑于《旅游法》的威力,违法违规行为较前有所收敛,旅游市场环境得到有效优化。
存在如下问题:
一、缺乏系统性管理旅游团队的手段,包括统一检查标准,如团队行程表的内容、格式、认定标准,可参考福建**的做法;缺乏导游人员的后续系统监管体系,破解跨区域、跨时段、无质扣的执法难题;
二、没有明确立案标准、合法取证手段手续,执法人员无可适从;
三、范文写作对旅游执法对象的特殊性认识不够,旅游团队及导游员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执法对象,与其他行业的执法对象不能等同,用传统的执法手段完全不能胜任新的执法需求,需要重新考虑定位;
四、对旅游餐饮场所和旅游购物场所这两个其他部门不愿意管理的《旅游法》盲区,《旅游法》应有所侧重的给予旅游部门一定的方便或权力去管理,我们相信只有旅游部门才会去管好这两摊地方;
(未完,全文共6423字,当前显示127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