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人口调查分析
***农村贫困人口调查分析
今年9月,我市组织各镇乡(街道)干部进村入户,对2006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全面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兰溪市总面积1313平方公里,辖六个街道六个镇三个乡646个行政村,2006年末全市总人口66.8万人,其中农户176239户,农业人口537821人。据调查,2006年全市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有21189户54045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0.1%。其中: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的有9567户22549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2%;1001元至1500元的有11622户31496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5.9%。贫困人口主要分布黄店、梅江、马涧和柏社等四个经济欠发达乡镇。2006年底四个经济欠发达乡镇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有8999户25622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8%,为全市贫困人口的47.4%。
二、贫困原因分析
根据调查,造成农村贫困人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因缺少生产资金造成贫困的有2815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3.3%;
2、因自然灾害造成贫困的有43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2.1%;
3、因残丧失劳动能力造成贫困的有2138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0.1%;
4、因子女读书造成贫困的有2474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1.7%;
5、因病造成贫困的有3233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5.3%;
6、因缺少劳动力造成贫困的有1943户,占贫困户总数的9.2%;
7、因孤寡老人多造成贫困的有3858户,思想汇报专题占贫困户总数的18.2%。其中60岁以上人口4689人,占贫困人口的8.6%,贫困户60岁以上人口中绝大部分是身无子女的孤寡老人、农村的五保户;
8、因自然生存环境恶劣造成贫困的有109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5.2%。贫困对象大部分居住在偏远的行政村和自然村,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基础设施落后;
9、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贫困有43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2.1%;
10、因思想观念落后、整体素质低等原因造成的贫困有310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4.6%。绝大多数贫困户思想观念陈旧,小农意识较浓,依赖思想严重。贫困户中文盲、半文盲的有3299人,占贫困人口的6.1%,而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占了67.6%。
从以上情况分析,因缺少生产资金、因病、因子女读书、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和因孤寡老人多而造成贫困的有14518户,占贫困户的68.5%,是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
三、措施对策
1、切实加强扶贫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低收入弱势群体的扶贫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分管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继续坚持和加强部门单位联系贫困村工作,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决心和信心。
(未完,全文共4127字,当前显示120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