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职能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思考与实践
“四五”普法是在前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在我国实施十五计划,加快民主法制建设步伐,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征程上实施的。时代已对我们司法行政职能部门及全体法制宣传工作者提出了如何转变观念,澄清认识,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实现“四五”普法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这一新课题。笔者结合多年法制宣传工作实践,谈谈看法,以与同行商榷。
一、明确认识,树立四个意识。十五年的法制教育,通过广大法制宣传工作者的辛勤耕耘、努力实践,成绩斐然。但在各地的法制宣传总结材料中,总是出现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工作成效不大等千篇一律的问题。今天,如果我们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分析原因、思考问题的话,司法行政职能部门及其法制宣传工作必须树立四个意识。一要树立大局意识。法制宣传是司法行政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提高全民法制素质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司法行政的“大窗口”。职能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司法行政在当地的形象。因此,必须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投身工作实践。二要树立责任意识。一个地方的工作开展如何,很大程度取决于组织执行者的责任心、事业心。当前必须解决直接影响工作的一些错误认识:靠等不思进取、没名没利没权力、低标准跟着感觉走、不学习不研究、一味要求别人创造条件等。认识问题也是时代责任感问题,更是一个人的素质问题。要把法制宣传工作做好,必须要把法制宣传作为—种事业,树立责任意识,要有争创一流业绩的决心和忘我无私的工作态度。三要树立创新意识。时代的发展,人们群众的要求,需要法制宣传工作者探索在市场经济下工作的新路子、新载体,从而达到既以虚促实、潜移默化,又寓教于乐、形象生动。如各地通过开展“送法进万家”、“送法进教堂”、“以一带百、整体联动”、融“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外来人口教育等,深化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载体。四要树立效率的意识。法制宣传必须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写好大文章。突破——要紧紧抓住党政一把手带头垂范;重点——要下大力于抓好领导者、执法者、经营者、外来者、青少年的法律素质的提高;深化——必须坚持不懈地抓部门、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创新——要在宣传形式、载体运用、氛围营造上求发展;强化——要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求探索;结合——要寻求普法与现代化文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结合点,从而减少被动性、增强针对性,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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