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试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实行法治的根本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这是一项伟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作为这一工程重要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无疑是富于挑战性的。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法制建设中的法律地位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由来和内涵的不断丰富。我国追求法治走过了一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从古代儒家的“礼治”与法家的“法治”之争,到儒法合流,体现出了封建时代法制的基本特点是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公开规定不平等。晚清时代,我国开始有了宪法。至近代孙中山倡导民主共和,提出“民主、民生、民权”,是追求现代民主法治的初步探索。
我党对中国民主法制建设道路的探索,始于夺取全国政权之前。建国后,法制建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一个很薄弱的环节,探索和实践民主和法制的过程,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是缺乏民主和法制的意识和习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
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一五”普法正式启动,开始了全民的法制启蒙教育。
从1991年到1995年开展的“二五”普法,其显著特色是专业法的普及。宪法和两百多部基本法、专业法的普及,使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这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次历史性升华和飞跃,更是我党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治国方略的重大进步。“三五”普法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向依法治理的延伸。
“四五”普法提出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即努力实现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这个目标的提出是全民普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基于对法治规律的深刻认识。
四个五年普法,总的趋势是普法逐渐向纵深发展,向依法治理延伸,其内涵不断丰富,层次逐渐提高,领域不断拓展,影响更加深远,推进法治成为治国安邦的主要手段。虽然我们在理论上弄清了什么是法治,什么是法治国家,以及如何建设这样一个国家,但在实践中普及、提高与探索的道路仍会是曲折的。
如何理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现实必要性和长期性呢。
《法治的渊源》一书中说。“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自由只有获得法律的有力保障才能真正实现,实行法治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法治的过程是一个包含了人类的法律思想、行为乃其实践各个领域的多方面进程,实现法治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人的法律观念的现代化,这是一个国家法制现代化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它决不是实现法治过程结束后的副产品,而是实现法治并使现代化法治长期发展的基本的先决条件。法律现代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就是要培养公民信任法律、尊重法律的思想意识,确立法律至上的现代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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