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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打假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烟草专卖管理工作部署,不断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客户的维护和管理,先后组织开展了“查窝点、抓网络、强管理、保净化”、“两清理两打击”(清理货运站、清理楼堂馆所,打击公开摆卖、打击网络销售)、“一盯三保”(盯二次违规户,保市场净化率、保案件经营率、保守法经营率)和“金网系列行动”等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可为患已久、打而不绝的假烟还是源源不断,其数量之大、品种之多、范围之广、来势之猛、危害之烈、打击之难,是人们始料不及的……一、深入实际积极探寻假烟暗流花样百出的轨迹

1、“狡兔三窟”。为逃避打击,迷惑执法人员,减少被查获后的经济损失,不法烟贩往往将假烟分藏在几个窝点,且窝点大多选择在城郊结合部、特困企业库房、城中村居民区和较为偏僻地段,以及与烟草经营无关的“超市、品牌店、美容院”,并以“出手大方、为人厚道”为幌子骗取存储方的信任。在销售过程中,烟贩也颇费心思,从不固定从一个窝点发货,一般以打的、骑摩托车或自行车的方式送货,时常以电器、鞋帽、食品、玩具等物进行伪装。

2、“蚂蚁搬家”。随着烟草、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烟草打假协同力度的不断提升,烟草市场打假的稽查力度和频率也在不断的增加,尤其是专卖人员不定期地突访、巡查和联检,令不法烟贩提心吊胆,这样便迫使他们只能将假烟囤积于窝点内,要想上门推销或送货,他们也只能将假烟化整为零一条一条地送,如同“蚂蚁搬家”一样,再也不敢向过去那样大张旗鼓,招摇过市,以免被逮住。

3、“网络运作”。近年来,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在体制创新、流程改造、信息收集、案件处理、政府联动、打点破网等方面的确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必须承认,地区之间、单位之间、部门之间的不平衡现象依然突出。这就为假烟流通提供了“东方不亮西方亮”的便利条件,让不法烟贩有机可乘。况且,不法烟贩原本就沆瀣一气,联系紧密,为牟取共同利益,对抗检查,他们自发形成了“存、供、销”团伙化,“订、配、送”网络化经营模式。给烟草打假增加了难度。

4、“克隆招牌”。糖、烟、酒连锁店的设立是为了更好的规范烟草经营秩序,也只有在征得糖酒公司和烟草专卖局的同意后,才能办理连锁店入网经营手续。可一些不法烟贩为了误导消费者,擅自在店外挂起“糖、烟、酒连锁店”的招牌,并通过富丽堂皇的装饰以假乱真。更有甚者,有的店铺就直接打出了“名烟名酒专卖店”或“名烟名酒名茶特卖店”旗号。不法烟贩无论是“克隆招牌”还是“创新旗号”其目的就是吸引顾客,误导消费,以假乱真,坑害消费者。

5、“偷梁换柱”。为了便于消费者识别真假烟,烟草部门在其销售的每条烟上都打上了经营户专有的户名和代码。对此不法烟贩时常如法炮制,购进假烟后,采用偷梁换柱的方式,将经营户专有的户名和代码打在假烟上,使假烟“旧貌换新颜”。消费者买后一旦发现有假,找店老板理论时,这个“心怀鬼胎”的家伙就会强词夺理地推责于烟草部门,如此这般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给烟草部门与消费者的关系带来负面影响,严重损害烟草部门的形象。

6、“乔装运输”。主要特征就是不法烟贩对假烟进行伪装后,通过货运部以零担托运的方式对假烟进行运输。在办理托运时,他们时常用虚假的身份资料及联络方式与货运部签订运输协议,或是约定货到自提,所以一旦卷烟被查扣,往往无法找到真正的当事人。加之近年来国家治理公路“三乱”,规定了除公安、交警外,其它部门不得上路设卡检查,所以目前利用这种形式非法运输假冒卷烟的现象日趋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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