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调处突发性纠纷事件的五种对策
突发性纠纷事件是矛盾摩擦冲撞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调处难度一般较大,要想化难为易,调处策略艺术的应用和时机的把握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处置突发性纠纷事件必须坚持“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责任人,一个调处责任单位,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调处期限”和“突发性纠纷事件不解决不罢手”的原则。调处策略得当,时机分寸把握适宜,则能收事半功倍之效,反之,则事倍功半,甚至功败垂成。如何调处突发性纠纷事件,笔者认为,一般有五种策略。
1、方圆结合。即原则的坚定性和方法的灵活性相结合。矛盾纠纷往往涉及到诸多方面,调处者应旗帜鲜明地加以维护,在任何情况下,不动摇,不退让,至于处理方法,则可临机行事,权宜变通,不应拘泥刻板。调处纠纷事件,应站在公正立场,既不偏袒一方,也不压制一方,关键要寻求到双方都能接受的适度点。矛盾双方往往公婆各说各有理,调解时过分强调和分辨谁是谁非,往往不利于矛盾的调解。对此,调处者不妨灵活运用“模糊学”,少说是非曲直,多谈调停适度点,以促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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