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税务职务犯罪的成因与对策
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始终把预防职务犯罪、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项措施以增强执法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个别单位和少数执法人员没有经受住各种利益的诱惑,税务系统的职务犯罪活动成蓄发态势,利用职权为小团体和个人谋私利、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近两年以来,有关部门查处并通报了税务系统几起典型职务犯罪事件,这些税务职务犯罪行为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反映了税务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方面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因此,加强对税务系统职务犯罪现象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有利于揭示税务职务犯罪的现状和特点,有利于探索预防税务职务犯罪的策略和措施,从而更有效地控制税务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税务职务犯罪的成因
税务职务犯罪的成因与其它职务犯罪有许多相同点,同时,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心理失衡。经济发展的有限性与人们物质欲膨胀的冲突,消费的超前性与生产落后性的矛盾是诱发税务职务犯罪的内因。一些税务执法人员耳濡目染莺歌燕舞、灯红酒绿,而自己虽然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方面有“权力优势”,却还是辛苦地拿“死工资”,为了寻求心理平衡,置公德于不顾,无视法律,大搞贪赃枉法,贪污受贿,权钱交易,最终沦为罪犯。
二是法规漏洞。法律法规在执行中出现缝隙,防范措施监管能力相对薄弱,给犯罪分子留下了机会和空间;有些权力过于集中在一些部门和个人手中,过大的权力失去了有效约束和监督,一旦把握不住,就会导致权力机构和个人的腐败。
三是管理欠缺。一些基层税务组织监管机制不健全,管理上软弱涣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讲情面、拉关系,单位风气不正等也是引发税务职务犯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四是监督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随意,拿小费、吃回扣、收费不开票等现象,都是监督不力的具体表现,因此,监督制度不健全或监督未能有效实施,往往是导致税务职务犯罪的直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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