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是由财政预算安排(含上级专项补助收入)以及依据规定向企事业单位收取的,明确指定专项用于一个行业、一个系统、一个地方或某类专项工作且由财政国库代管、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的财政性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分为二大类,第一大类是基本建设资金,该资金由政府批准、计划部门立项,需要财政全额或部分投资的资金,如国债资金、国债转贷资金、基建资金;第二类是专项项目资金,如粮食风险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等。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制度,确保国家机关正常运转,促进社会事业和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公共财政体制,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需要。为切实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特对我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我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我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大县、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五强溪电站库区移民大县。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深入,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我县上级转移支付的财政专项资金逐年增加,为规避财政风险,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
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从20xx年开始,县会计核算中心将财政局5个业务股室的10项财政专项资金,按照“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分户核算,专款专用,监管分离”的管理模式,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核算。会计核算中心具体负责资金的账户管理以及资金收付核算工作,并向用款单位及相关业务股室反馈收支进度情况;各单位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专项资金的执行管理,即负责收入的征集、专项资金计划的申报、项目的实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评价和检查及财务管理工作。财政监督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一改革措施加强了内部牵制,确保了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会计核算中心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循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是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专项资金实行开票、经办、审核、审批、记账等职责严格分离;坚持支出先报批、后经办,经严格审核后,再审批付款,最后交会计人员制单、记账;坚持专项资金凭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及专户存款情况,审核拨付资金;坚持把好票据签章关,严格票据销号,对已开完的票据及时销号,防止票据丢失、挪用公款,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要的全部印章。二是支农专项资金实行使用公示制,直达农户,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不仅使农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共财政的温暖,而且有力保证了专款专用。三是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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