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规划建设管理调研文章
区政协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调研组
规划建设管理是城区管理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改革开放以来,xx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遗憾。为了不断提高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城区环境,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区政协城环委对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状况进行了精心调研。
一、xx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历史与现状
(一)xx城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
1、规划管理体制。
(1)规划编制。1980年时,两路镇、龙溪镇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由江北县人民政府编制。1985年起,这两个镇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由xx市规划局与江北县人民政府共同编制。从1992年两路城南开发开始,各开发园区、新城管委会分别编制其辖区内的开发建设规划。
(2)规划管理。xx城区规划管理经历了三个时期。
县管时期。1955年至1980年,xx城镇规划工作由江北县计划建设委员会管理。1980年成立江北县城建局后,由其所属的城建股具体管理。1985年城乡建委成立时设规划科,按照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片区规划、地块规划和详细规划,对建设活动实施规划管理,城区规划管理工作逐渐加强。
市县共管时期。1990年,江北县建委与xx市规划局联合成立龙溪镇规划办公室,共同实施在龙溪地区的规划管理工作,两路城区建设规划仍由江北县管理。20xx年成立xx市xx区规划分局,城区建设部份规划职能从区建委转移出来,由区规划分局负责龙溪地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管时期。从20xx年起,xx市规划局不再委托xx区管理规划工作,由xx区规划分局对城乡规划进行一体化管理。
(3)规划审批。xx城区建设规划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体制。从20xx年起,两路镇、龙溪镇城市建设规划、xx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须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后上报xx市人民政府批准。20xx年,为了把好全区规划建设审查关,区委、区政府成立了xx规划建设委员会,由区委书记任规委会主任,在区人大和区政府决策之前进行审查把关。各开发建设主体的局部规划由区规划部门、区规划委员会、区人大、区政府逐级审议或批准后才能实施。
2、建设管理体制。1980年前,建设管理工作归江北县计建委。1980年成立江北县城建局管理建设工作,归计建委领导。1984年成立江北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管理职能大幅增加。1985年成立江北县城乡建设委员会。20xx年将xx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更名为xx区建设委员会。目前,区建委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筑管理、开发企业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建设工程招投标、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小城镇建设、施工许可审批、初设审批、勘察市场监管、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城建档案管理等工作。20xx年分别成立了区属国有投资公司—―港投公司和建龙公司,分别负责两路地区和龙溪地区的基础设施的融资和项目建设,区建委不再直接从事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只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园区、公司等实施主体的建设工作。
(二)xx城区规划建设管理职能运行状况
1、行政审批管理现状。上世纪60年代,规划建设行政审批尚未诞生。从70年代开始,规划建设管理逐步实施行政审批。在xx开发建设早中期的行政审批中,有建设工程,选址意见通知书等22项建设行政审批项目。在整个行政报建流程中,共需提供各种资料1000余项,其中多数为重复提供,企业负担重,行政审批效率低下。20xx年后,区建委不断调整和改革行政审批和制度,使用“xx市xx区建委行政管理信息化平台”软件,将诸多审批项目进行整合,减少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等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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