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调研情况
一切为了孩子美好的明天
近年来,**县公安局**派出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工作新路子,努力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较好地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一、领导重视,狠抓组织制度落实
早在20xx年,**派出所即建立了由所长任组长、有关民警参加的青少年维权领导小组,并逐步建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实施意见》、《回访、帮教制度》、《校外辅导员守则》、《法制教育备课制度》等十余项制度,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确保落实。一是专案专办制度。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该所专门抽调二名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民警,成立“青少年犯罪案件侦办”,专门负责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查,制定了《青少年犯罪案件审查规则》和《讯(询)问未成年人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查办案件工作。二是特殊登记分类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案件,内勤人员在登记案卡的同时,填写“未成年人犯罪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随副卷跟踪管理,一份存档备查。三是聘请“维权监督员”建立联系制度。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不成熟,容易受伤害的特点,为了更好的教育帮助他们,该所从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及有关学校,聘请了12名“维权监督员”,每季度将办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及相关情况向维权监督员通报一次,征询他们的意见,主动要求监督,以促进和推动“维权”工作的健康发展。另外,他们还建立了《回访、帮教制度》,为了确保制度的落实,把青少年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列入了年度责任目标,与其他工作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并把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为做好这项工作奠定了有力基础。
为提高“青少年案件维权组”成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该所购买了《犯罪心理学》、《讯问技巧》。订阅了《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并坚持每年对“青少年案件维权”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为对涉罪青少年开展教育感化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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