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对统筹城乡社会救工作调研建议
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最基本,也是最基础的制度。建国以来,我国城乡救助制度经历了救助项目、救助对象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救助政策、救助措施逐步建立和健全,形成了逐步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但由于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相对扩大,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生活存在困难。特别是一些失业人员、特困学生和遭遇重大疾病或特殊困难的家庭,他们在生活、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面临很大的压力。有效解决城乡救助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现状
近几年来,**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经过艰苦努力,覆盖城乡、衔接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主要表现在:
(一)实现“三个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发展。
一是统筹救助群体范围。**市于1998年开始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于20xx年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全市现有城市低保6876户16887人,月发救助金164.13万元;农村低保5174户12506人,季发救助金216.45万元。截止20xx年底,城市低保累计救助123.99万人次,发放救助金9027.43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从52元提高到153元;农村低保累计救助26.67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186.49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从10元提高到52.8元。
二是统筹各项救助制度。建立了城乡统筹的分类救助制度。城市低保实行的是差额补助,农村低保实行的是一、二、三类分类定额补助。配套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应急救助、低保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廉租房补贴、水电减免等政策,有效地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体的生活压力。
三是统筹救助资金管理。各项救助资金统一由市财政局调配使用,采取“民政核定对象,财政核拨资金、银行直达个人帐号”的办法,实行社会化发放。从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一亿多元,全部通过银行或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直达救助对象个人帐户。
(二)建立“三个机制”,社会救助工作有序规范。
一是社会救助综合协调机制。各类救助项目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乡镇街道统一实施,各种救助款物由市财政审核发放,由民政、财政部门汇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了民政审批、财政监管、程序规范的救助工作机制。
二是救助标准科学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及时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调整,10多年来,根据居民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先后六次调整低保标准,现城市低保月标准为195元,农村低保年标准为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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