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养老保障体系发展趋势与对策
养老保险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在劳动者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并离开工作岗位之后,对他们提供维持基本生活资料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也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积极探讨建立完善适应中央银行特点的养老保障体系,对于促进金融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养老社会化是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必然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家庭结构的变化,我国几千年来所奉行的家庭养老传统格局将会逐渐被养老社会化的新格局所代替。养老社会化将是本世纪人口老龄化的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必然趋势。
据有关统计,1952年退离休人员2万人,退离休金及医疗福利支出9万元。1987年底,退离休人员2201万人,增长1100倍,退离休金及医疗福利支出375亿,增长41万倍。而到上世纪90年代末,全国退休职工达4000万人,退休费总额达520亿元,相当于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7%,至本世纪2030年将超过30%。上世纪80年代,由7.75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一个老年人,到本世纪2050年,将由1.92人供养一个老年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是此增彼减的对应关系,用于老年人支出费用大幅度上升,一方面使政府财政负担加重,一方面减少积累资金的份额,影响了社会扩大再生产。同时,随着老年人数量增多,对商品、交通、住宅、文化娱乐、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方面,都有特殊需求,并在城市规划、住宅建设、社区建设、服务设施上,都提出了新课题。
而事实上,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进程比预期的要快。上世纪末,我国实际上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这是我国人口结构的一次重大变化。要解决人口老龄化的核心问题,说到底是个养老问题,它涉及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未来的生活条件,而且面对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充分认清人口老龄化形势,增强人口老龄化意识,为建立完善养老社会化创造有利的条件。
但是,养老实行社会化,并不意味着将老龄人口由国家和社会全部集中养起来,这在我国任何时候都是不可能的。因此,人民银行应依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要求,将养老统筹与老年福利设施纳入中央银行自身发展计划,逐步增加投入。各级人民银行要切实担负起社会化养老责任,按自己所能和社会需要,兴建和投入资金,为发展中央银行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构建适应中央银行特点的养老保障体系。
1、建立完善经济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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