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经济违法犯罪调研对策
“村官”虽小,但面广量大,而且直接面对基层农民,一旦蜕变,危害不小。应当肯定,绝大多数“村官”是好的,他们常年工作在艰苦的第一线,任劳任怨地服务群众,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各种原因,近年来,“村官”利用职权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农村基层干部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利用职权进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活动,从中捞取农民群众的血汗钱,损坏了党群干群关系,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影响了安定团结,制约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村官”经济违法犯罪的特点及表现
从我县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发现“村官”违法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特点及表现:
1、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违法违纪居多,经济案件比例较高。
2、违纪的手段集中表现为截留侵吞和虚报冒领。巧立项目,贪污集体财物;虚开票据,重复列支,合伙侵占集体财产,是村干部贪污的贯用手法。
3、一案多名村干部违纪现象突出。
4、群众反响强烈。农民对“村官”的腐败问题,反响强烈,影响较大,反映的问题尖锐。
二、“村官”经济违法犯罪的危害及成因
少数农村基层干部违反经济纪律,严重阻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近年来,一些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自身建设不力,政治思想工作薄弱,导致少数干部思想混乱,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甚至有的私欲膨胀,一心想着自己“发家致富”,捞取钱财,违法乱纪。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村官”动机不纯,放松政治和法制学习,忽视世界观改造。一些村少数干部把当“官”与发财等同起来。为了当上村干部不惜拉关系托熟人送礼,一旦目的达到便千方百计捞回“失去”的钱财,造成很坏影响。同时少数村级干部平时放松政治和法制学习,法制观念淡薄,私欲膨胀,过分追求物质利益,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2、少数村党组织不能发挥作用甚至瘫痪。一些农村党支部不注重自身建设,有的长期不召开支部会、党员会,没有正常的组织生活。村党支部软弱无力,不能对村里的事务进行依法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个别村干部大权在握,独霸一方,无视法律,侵吞集体资金、贪污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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