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违法行为的调研报告
所谓的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是指那些在人的身边经常发生,习以为常而又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行为。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平时不足以引发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导致群死群伤。1990至20xx年全国发生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统计分析,发现人员密集场所造成群死群伤的占火灾总数的30%,死人数占总人数的60%左右。如20xx年3月29日焦作市天堂音像俱乐部特大火灾、20xx年6月16日北京市“蓝极速网络”特大火灾、20xx年2月2日**天潭酒店特大火灾、20xx年2月15日吉林省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事故,相当一部分火灾是由于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等常见消防违法行为导致的,其危害性非常大。在奥运会即将开幕之际,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刻不容缓,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及社会各界应该加以重视。
一、人员密集场所常见消防违法行为以及火灾危险性
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表明,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安全疏散不畅、消防设施存在习惯性违章。人员密集场所在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常闭式防火敞开、防火卷帘下堆放杂物、通道堵塞、占用和出口上锁等违章行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严重阻碍了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第二安全出口锁闭。安全出口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但一些人员密集场所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或虽设置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但营业时均上锁,可利用的只有一个。许多的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都与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第二安全出口锁闭有关。
(二)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防火卷帘下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作用是在火灾时关闭或降下来,有效阻止火势、烟气蔓延。在日常工作中,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者将常闭式防火门推开忘记关门,或者在防火卷常门下堆放杂物,自然而然地失去其应有的保护作用,导致火灾迅速扩大、蔓延。
(三)内部装修违章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人员密集场所为追求美观,舒适及环境档次,大部分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增加火灾荷载,火灾发生后蔓延速度快,并极易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顺着窗户、门缝、楼梯间迅速蔓延,扩散到整个空间,使人不到几分钟就会中毒窒息死亡。
(四)疏散通道封堵或设置金属护栏。如20xx年3月29日,焦作市天堂音像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该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不足且被堵塞;20xx年2月2日,**天潭酒店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其二层包房的窗户设铁栅栏,人员无法逃生。
(五)建筑内消防设施器材缺少、损坏、停用等现象较突出。建筑消防设施对有效预防和扑救火灾至关重要。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常发现许多人员密集场所灭火器材数量不足或选型不符合要求,甚至已超过使用年限仍然继续使用;有的场所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明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合格;有的经营者为了整体效果、美观,将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遮挡、堵堵起来,擅自挪用、拆除;有的场所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等建筑消防设施虽已配置,但因员工不会操作使用,维护管理不好,不能正常运行,形同虚设。
(未完,全文共4209字,当前显示12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