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工作思考
条件,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和身体素质等,特别是要把代表意识强烈,具备一定行使国家权力能力作为一项重要的资格条件。
2、调整代表的比例结构。要保证非中共党员和女代表的比例,适当增加专职人大工作者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代表中的比例,提高熟悉经济、法律知识的代表比例,干部代表和连选连任代表的比例应有所控制。针对农村代表比例增大的实际,要注重把那些群众公认、热心公益事业、德高望重的优秀农民代表选为人大代表,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
3、引入竞争机制。要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让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讲,回答选民询问等。这样做,既体现了代表候选人的综合能力,又有利于选民对候选人有一个直观的印象和较具体的了解,有利于增强候选人的代表意识,牢固树立对人民负责、代表人民行使好国家权力的思想观念。
(二)抓好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随着改革与发展的逐步推进,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内容越来越广泛,涉及到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等国家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人大代表要履行好职责,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仅仅了解本行业、本专业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要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城建、环保等诸方面知识都要有所了解和掌握,否则就不可能对当地“三个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存在问题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没有自己的见解,在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中只能当一个“随行者”,在审议有关议题时,就只能充当一个“听会者”,很难发挥人大代表应有的作用。所以,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必须“学习、学习、再学习”,不断“充电”。一方面,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培训力度。要通过以会代训、订阅业务报刊、集中培训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人大理论知识,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代表逐步掌握执行代表职务的技能。如视察、调查、审议、表决、投票、审议的技能以及法律监督、财政、计划监督的技能。另一方面,要以代表小组为单位,以“以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为载体,组织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经常性学习培训活动,使代表学习培训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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