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破解信访工作中不和谐“音符”
当前,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人民的利益诉求及表达方式呈现出多元多样多变的态势,信访形势相当严峻,信访工作中的出现了诸多不和谐“音符”,越级访、重复访日益突出,集体访、群体访时有发生,闹访、缠访屡见不鲜,这些方式示范性强、社会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冲击着法治的统一与权威,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破解。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的不和谐“音符”
(一)“信访不信法”现象愈演愈烈。在解决纠纷的方式中,法律本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有力的武器,然而当前却有越来越多的群众受到不法侵害时,不是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却习惯于上访党委政府。信访“包治百病,什么问题都能解决”成为上访者的首选渠道。
(二)“过激行为”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上访人员采取在政府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办公场所前聚集、静坐的做法;少数信访人情绪激烈,强行冲击党政机关;有的动辄以堵塞交通、拉横幅标语、恶意散布谣言、自杀相威胁,以此通过扩大社会影响给党和政府施压,同时也极易引起社会同情,裹挟更大参与人群。“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已成为上访者的公开秘笈。
(三)“盲目从众”现象十分普遍。在信访中,部分群众认为法不责众,随大流得到利益后可参与分配,如追究责任也追不到一般参与者头上;如不参与可能什么也得不到。有的地方挑头者为产生人多势众的效果,造成社会影响,甚至许诺不论是否争取到利益,凡是参与者都可以得到一定的好处。“信利不信理”已成为上访者的行为准则。
(四)“越级上访”现象尤为突出。认为无论什么问题找的机关级别越高,找的领导职务越高,信访问题就容易得到解决。特别是在重大节庆、会议和活动等特殊、敏感时期,信访人普遍认为是各级领导要求维稳的重要时期,这时上访会引起领导和责任部门的高度重视,反映的问题就有可能得到解决,就算达不到目的,也多少能得些好处。“信上不信下”已成为上访者的不良心态。
二、产生不和谐“音符”的根源
(一)思想根源。人民群众法律信仰的缺失。当下我国大部分的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淡漠,部分人民守法的原因只是出于畏惧法律,害怕牢狱之灾,而并非出于对法律的信仰。在现实生活中,从“中国式过马路”、“酒驾”等这种普遍现象背后,就折射出国家法律法规未得到尊重和遵守,“法不责众”和侥幸的心理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其深刻的传统文化背景。在封建社会里,诉讼过程中充斥着暴力,无论原告还是被告,在司法中都是极不光彩的角色,诉讼对于当事人来讲是一件极其痛苦、羞辱、漫长的过程,当事人不论在精神上,肉体上或者财务上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无讼”是一种社会舆论的导向;隐忍克己,也是百姓减少生存成本的无奈之举。这种重德轻法的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导致民众视法为不祥之器,使得民众从内心排斥法律,其范围广、影响深,至今仍是显而易见的。同时,受君权至上的专制的人治观、权力至上的传统政治文化影响,人们既无法信赖法律也无法依靠法律,实行人身依附或权力依附,其结果要比依赖法律好千百倍。在视法律为畏途与视权力为利益的比较中,人们产生了普遍崇尚权力的观念及以官本位作对人的价值评判标准。发展到现在,权大于法、官贵民贱、以权代法的“人治”思想和管理模式仍然根深蒂固地残存在许多人民的思想和行为习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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