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调研
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调研与思考
摘要。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并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从审判实践来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率较前有了大幅的提升,并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阳光政府建设等方面发挥出了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司法和社会效果。但另一方面,现有机制在实际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检视、探索并加以完善。
关键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调研思考
一、取样:镇海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基本情况
镇海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10月17日在全市较早出台了《镇海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20xx年3月19日,在樊友金诉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治安处罚案件开庭审理中,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王雅宁出庭应诉,为镇海区首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故本文以镇海区20xx年1月至2013年6月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取样对象。
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根据《镇海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的案件包括:本年度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社会影响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据统计,20xx年至2013年6月,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案件31件,实际出庭应诉17件,出庭应诉率为54.8%[1]。分年度统计情况如下表。
年份
应出庭数
实际出庭数
出庭应诉率
20xx年
6
1
16.67%
20xx年
6
1
16.67%
20xx年
6
3
50%
20xx年
5
3
60%
20xx年
5
4
80%
2013年6月
3
5
167%
从分年度统计情况来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自20xx年开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上升较为明显。为更直观的体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变化情况,可参考下图。
2.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行政机关
20xx年至2013年6月,镇海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安分局、劳动局、国土局等行政机关,其中区公安分局局长连续三年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各镇、街道及区人民政府、市级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较差,出庭应诉率均为0%。具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分布情况见下图。
公安分局
17%
国土分局
12%
劳动局
23%
安监局
6%
环保局
6%
建交局
18%
财政局
6%
规划分局
6%
农业局
6%
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数
3.异地管辖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近年来,宁波地区开始实施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制度,即将当地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交由异地基层法院审理,20xx年至2013年6月,镇海法院每年平均受理5件以上实施异地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中,仅20xx年即受理10件异地管辖案件,占全年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迄今在异地管辖行政诉讼案件中,尚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4.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情况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除该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案件以外,其他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无硬性要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从镇海法院近几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来看,仅有两件案件属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要求出庭应诉,仅占出庭应诉案件总数的11.8%。
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审理情况
(未完,全文共8963字,当前显示141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