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调研报告
2014年是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由组织实施阶段向检查验收阶段过渡的关键性一年。适时,国家财政部组织开展“依法理财思与行”主题征文活动,旨在提升财政法制建设质量和财政执法水平,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财税体制改革。依法理财是财政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而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推动和实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必要保障。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重要职能之一,《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规定。财政部门既是财政监督的实施主体,可以根据法定的监督权限和范围,对本部门内设机构以及预算单位或企业实施监督;同时,财政部门也是财政监督的实施对象,人大、审计、监察等机构或部门乃至公众舆情,都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对其执法行为予以监督。本文从地方财政部门工作实际出发,谈一谈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督的意义
(一)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督,有利于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关键着力点。财政部“六五”普法规划、各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淮南“参与式预算”改革试点等工作的开展体现出各级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行动逐步升级。财政部门能够积极主动完善财政监督,尤其是通过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对自身预算管理执行过程的监管,更加有利于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二)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督,有利于保障财税体制改革进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均对下一步财税体制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规划了路线图,设定了时间表。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是财政监督的首要任务,自上而下的改革,政令实施是否畅通、决策执行是否到位,需要高级别的财政监督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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