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联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调研报告
区妇联作为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责。几年来,区妇联以提高妇女法律素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注重协调配合,依法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抓好信访窗口,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规范化、制度化的信访网络是妇女诉求表达的直接途径。建立和完善了区、镇、村三级妇联信访网络,落实信访接待、首问责任制、信访登记统计及上报制度,同时还开通维权热线、电子邮箱。我们通过信访窗口,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及时调查处理,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信访案件处理中,我们坚持“四办”:①直接办。对妇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和法律咨询,我们认真解答,细心指导,做好妇女的宣传教育、思想疏导工作;对各种纠纷,如夫妻纠纷、婆媳矛盾、邻里纠纷等,我们主动介入,及时下基层对矛盾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效化解家庭、邻里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②联合办。对上访案件较为复杂,涉及面广的,我们积极协调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开展维权联动;③配合办。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信访案件,如家庭暴力造成人身伤害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给予查处。④转办。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信访妇女,我们及时将案件移送“148”法律援助中心,由律师义务代理诉讼,维护困难信访妇女的合法权益。此外,2007年建立了法律顾问服务制,通过开通妇女维权热线、设立法律咨询服务联络卡,为妇女群众免费提供专业、规范、及时的法律心理咨询服务和帮助。20**年,妇联系统协调处理妇女群众信访案件187起,其中婚姻家庭类125件,劳动权益类16件,财产权益类32件,基本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区妇联常年法律顾问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共计35人次。
(二)整合社会资源,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未完,全文共4168字,当前显示7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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