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调研报告
对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摘要。法治财政建设是一个业务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虽然是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但是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创建工作效率、提高法治财政建设水平。
关键词: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思考
近年来,我局以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依法办事意识明显增强,财政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财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财政权力运行逐步规范,促进了财政职能发挥。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局连续三年获得法治财政标准化先进单位,2014年被评为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一、法治财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思维还未完全树立,依法理财观念有待加强。近年来,我们虽然开展了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但是部分同志仍然缺乏一定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片面认为省厅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要求太高,一方面认为“完善财政业务管理机制”考核点中相关指标对于我县经济薄弱地区来说难以完成,有点不切实际,而这些指标恰恰是法治财政建设必须长期坚持和努力的方向,另一方面认为“提升财政行政管理水平”等考核点务虚成分太多,财政工作比较忙,没有精力做那些琐碎、程序性的事情,没有时间开展真正意义上的财政法律法规学习,但是这些考核点恰恰也是提升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的必然要求。基于这样的思想认识,有的人将法治财政建设当作软任务,没有从法治的高度,统筹谋划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以致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积极性不高,存在应付了事的心理。
(二)依法理财动力不足,创建手段还显单一。虽然经过多年的法制培训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实践,但是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部分人员由于缺乏法治思维,还不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习惯于用老的方法解决问题,创新能力不够。有的业务科室没有认真研读涉及本科室的考核点,没有积极思考如何实施好考核点内容,反而问办公室该考核点如何完成,要求办公室为其把关,丧失了业务工作的主动权,其实办公室也只是起个牵头作用,个性化的考核点还应由各科室完成。有的业务科室只是简单对照考核点来找资料,照葫芦画瓢,没有认真思考如何将工作做得更好,没有主动向先进地区学习,未将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各自为政思想存在,大局意识不强。法治财政建设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几乎涉及到财政局所有科室,有的科室还是某个业务考核点的牵头科室,负责提供相关共性资料,界定相关指标,联系其他科室共同完成好相关指标,最后还要审核其他协办科室所提供的资料。但是工作实践中,这些科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发挥的远远不够,各敲各的鼓,他们只负责本科室考核点需要的东西,不主动向其他协办科室提供相关资料,更谈不上对其他科室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一味指望办公室进行审核,有的协办科室也不主动和牵头科室联系,以致在省厅考核验收时同一考核内容以不同的数据出现,闹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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