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这是建设法治中国对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针对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和矛盾,去年中办、中央政法委连续出台多个文件,就改革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出重大部署。特别是今年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行政案件的受理获围得到进一步扩大,大量涉及行政行为的信访问题均可导入司法途径依法解决,这对今后进一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人大信访办作为涉法涉诉信访的主要受理窗口,在处置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就全市面上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一些粗浅的分析思考。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大机关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年均150件左右(不含重访),约占信访总量的17%。虽占比总量不高,但重访缠访中90%属涉法涉诉信访。经梳理分析,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客观原因,案件无法及时破案或定性,认为公安机关办案不力,存在包庇行为;
2、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特别是案情简单的案件存在拖案现象;
3、公安机关在处理涉及村干部或“两代表一委员”时存在处理不公等问题;
4、对人身伤情的一二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反映;
5、法院对民事案件执行不力的信访;
7、法院对行政部门移送执行的案件未及时处理的反映;
6、法院在审理期间,法官存在偏向行为或对判决结果不服。
7、检察机关对群众的举报或申请抗诉不受理,但又不按法律规定出具决定或裁定的反映。
8、对涉众型经济案件、村级财务混乱引发的要求政法机关及时介入的反映;
9、其他如刑事案件执行和刑事自诉案件,因法律规定不明确需政法部门协调处理的信访。
二、特点及原因分析
1、涉法涉诉信访特点
一是涉及面广。从反映的内容方面看,各政法部门在办案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出现过信访问题;从个案看,有些信访问题往往涉及多个剖门,包括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既要纠错又要处理到人等。
二是追诉及反映时间长。如一些有关法院判决、执行及公安机关案件侦查等信访反映,部分超过十年,有的甚至追诉至解放初期。长期上访或缠访的也大多属涉法涉诉信访。
三是重访缠访问题突出。一是当事人会随着司法程序的逐步推进不断重信重访,二是对终结意见不服持续信访,三是有些当事人在有关单位处访后又反悔重访。在表现方式上主要越级访,特别是进京访;其次对领导或到信访机构进行缠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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