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管理调研报吿
为推进xx市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管理,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组成课题组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上杭、长汀、永定、新罗四个县(区),实地考察13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召开了6场(次)座谈会、走访了6名市(县、区)政协委员,查阅了历史资料等。现将调研情况报吿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4大宗教,依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358处,信教群众近10万人,宗教教职人员320人。有一定规模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936处,其中列入省、市、县(市、区)试行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31处。目前,我市现有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41处,分布全市7个县(市、区),新罗区3处、永定区11处、上杭县7处、武平县5处、连城县2处、长汀县11处、漳平市2处,从保护级别来看,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6处,从教别来看,有佛教场所16处、天主教场所2处、基督教场所1处,民间信仰场所22处。
二、存在问题
(一)保护、管理和利用意识有待提高
社会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知感较差,目前管理维护主要靠政府以及宗教、文物等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热心人士,力量有限,效果不理想,在多数人心中对文物保护意识淡漠,文保意识不强,尚未形成社会共识。有的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对文物保护仅有粗浅认识,害怕“文物保护单位”影响场所的发展。存在研究宗教文物文化混同于传播宗教思想、把恢复保护宗教文物文化遗产误认为是发展宗教的现象,一定程度制约了对宗教文物文化的挖掘和利用。有些领导和有的部门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二)修缮维护资金有待增加
(未完,全文共2585字,当前显示79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