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评议调研报告
尊敬的姚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今年3至5月对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评议。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分管领导带队,法工委牵头的调研组。常委会于4月初召开了评议工作动员会,县人民政府组织专班对直辖以来至**年底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在此基础上,法工委在陈先平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到县政府及其部分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对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维护法治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成效明显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从去年11月开始,县政府办牵头对全县各职能部门自直辖以来到**年底前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明确将此项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点内容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为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通过本次清理,全县从直辖以来至**年底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411件,其中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79件。经审核确认,需继续施行的304件,需修改后施行的2件,拟废止的81件,宣布失效的24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有33件。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有所完善
一是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制机构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登记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和监督管理制度。县政府制发了《**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坚持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积极发挥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登记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文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审查原则,不断规范审查程序,及时纠正不合法不适宜的条文。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法制办对其形式要件和实质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有所加大
(未完,全文共4702字,当前显示9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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