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扶贫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考察项目“妇女贫困及扶贫政策执行情况考察”的阶段性成果,旨在将性别因素引入当前我国精准扶贫的理论和实践中,通过实地调研,对我国连片特困地区妇女贫困的原因和特征进行分析判断,总结当前妇女扶贫工作取得的经验和面临的挑战,提出未来妇女扶贫工作的重点和相关建议,以期为决策提供参考。
妇女贫困的正式提出不仅是突出和提请社会关注女性弱势地位的客观需要,也蕴含着贫困理论从收入贫困到权利贫困和社会排斥的发展过程。
随着新时期扶贫战略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转换,我们需要对当前我国贫困的性别因素加以充分认识,进而从制度上、资源配置上保障对贫困妇女实现精准扶贫,切实减少贫困中的女性面孔。
贫困具有一张女性面孔
国际上对妇女贫困的认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1980年联合国哥本哈根大会指出,虽然全球2/3~3/4的劳动量由妇女承担,45%的食物是由妇女生产,但妇女仅获得全世界收入的10%。1995年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指出,世界上的贫困人口中70%是妇女,贫困具有一张女性面孔。1995年在北京举行的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首次将“妇女与贫困”纳入重大关切领域。妇女贫困的正式提出不仅是突出和提请社会关注女性弱势地位的客观需要,也蕴含着贫困理论从收入贫困到权利贫困和社会排斥的发展过程。
在我国,传统观念和分工方式还普遍存在,农村贫困人口中近半数是女性:在我国现有的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中,女性比例已高达45.8%。仅在14个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贫困妇女就有将近2500万人。据国家统计局对国家扶贫重点县调查,女性的贫困程度至今仍高于男性。
从收入贫困看,2010年女性人口的贫困发生率为9.8%,男性为9.4%,女性比男性高0.4个百分点。从权利贫困看,2010年,在扶贫重点县的女性劳动力中,文盲占15.7%,男性劳动力中文盲只占5.5%,女性劳动力的整体受教育程度低于男性。同时,还存在着地区差异,女性受教育的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关系,中西部农村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8年,比东部农村妇女低0.8年。
妇女贫困带来的直接后果主要体现在高生育率、高死亡率、高贫血患病率、低受教育水平等方面,从而影响妇女就业,进而陷入贫困的代际传递和恶性循环。妇女贫困带来的间接后果主要体现在:深刻影响着新农村建设与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数据看,妇女已经成为我国农村发展建设的主体。可见,女性承担了人口再生产、家务劳动以及创造家庭收入的任务,却不得不面对贫困,这是有失公正的,必然会对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阻力。
因此,必须认识到贫困具有性别特征,具有一张女性面孔,只有将性别因素引入到扶贫工作当中,针对女性贫困的特征,有的放矢地进行扶贫,才能提高精准扶贫的效率和效果。
我国女性贫困特征
瓦伦丁·m·莫格哈登(《贫困女性化——有关概念和趋势的笔记》作者)早在2000年就研究发现,相比男性贫困,女性贫困具有长期性。事实上,除长期性以外,我国女性贫困还具有多重特殊性,可将其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脆弱性。受长期男尊女卑文化的影响,女性在家庭中处于从属地位,这种从属地位被延伸到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各个领域,成为所谓的性别歧视。
在经济领域,由于女性承担着家庭中养育、照顾下一代的重任,受到时间和精力上的限制,难以满足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致使她们在求职时常常遭遇性别歧视而难以取得相应的工作机会,在工作中难以取得相应的职务以及和男性相对等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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