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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情况调研报告

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智慧与文明的结晶,它所蕴含的传统文化精神是我们的文化之根、民族之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是我县建设城乡统筹的生态经济示范县的重要软实力。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3月中旬至4月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教科文卫工委、县文化委、文管所、文化馆等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先后到文化委、县博物馆、非遗馆、三峡文博园等部门和展馆,凤鸣镇彭氏宗祠、耀灵鸣凤书院、盐大路、清水刘孟伉故居、云安古镇、老县城遗址、旧县坪遗址、谭佑铭故居、程德全故居等文化遗址考察调研,听取相关部门、人大代表、社会文化人士等就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建议。与此同时,调研组到渝中区、巫山县、忠县进行了考察学习,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基本情况

我县是文物大县,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7处,其他文物点1196处。**年完成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及审核工作,普查全县可移动文物数量23**8件套。**年4月,顺利通过市级专家对**县“一普”数据的抽查审核工作,成为重庆市首家通过抽查的收藏单位。

(一)文化遗产保护措施逐渐规范。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年,国务院和重庆市分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17号、渝府发[**]26号),对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的文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县在**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府发〔**〕57号),编辑出版了《**文物概览》。按照“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推进和三峡移民迁建中,兼顾了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典型代表就是张飞庙和三峡文物园的异地搬迁保护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重点文物修缮工作初见成效。目前,我县已纳入三峡后续自然文化遗产板块立项的三峡后续项目资金2亿元、国保单位专项到位资金3200万元。博物馆收藏文物套件2万余件,标本10万余件。彭氏宗祠抢险排危工程和消防工程,已于今年3月通过终验;完成下岩寺搬迁复制工程;温家祠堂、程家祠堂修缮和保护将在今年完成;云安盐业生态文化保护建设项目正在规划申报中,盘石城大遗址保护项目与三峡文物预防性保护研究基地目前已启动前期遗址考古,成为最先启动的库区自然文化遗产重大项目。同时,针对文物违法行为加大了文物执法督察力度,坚决查处各类文物违法案件,使文物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文物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非遗保护和传承彰显特色。我县有重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1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4个,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人,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2人,非遗传承教育基地一个(高阳小学),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一个(前进食品厂)。还结合元宵、文化遗产宣传月、春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了各种民俗文化展演、展览、比赛等。非遗产业已初具雏形,前进食品厂传统手工技艺“瑞兰斋桃片糕”年产值2000万元;龙缸云雾茶叶年产值2000万元;伍大姐香肠年产值200万元;平安土陶手工技艺年产值30万元;鱼泉霉豆渣15万元,产业规模达到4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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