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在脱贫考核中的差距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市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的助推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17元,比上年增加733.3元,同比增长9.8%;增幅位列达州各县市区第2名,仅比第1名的宣汉县低0.1个百分点。然而,在全省脱贫攻坚考核中得分仅为4.43分,排列达州7个县市区倒数第1名。虽然**在农民增收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加以改进,否则将严重影响全市脱贫攻坚进程。
一、农民收入在脱贫考核中的差距
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中,农民增收工作占5分(100分制)的考核比重,省对**市**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时,其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额、增长率均因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考核分仅为4.43分,与满分相差0.57分,比达州平均分4.75分低0.32分,比最高的通川区和渠县4.86分低0.43分。
二、农民收入在考核中扣分原因分析
(一)增加额低于省平均水平的原因
(未完,全文共1563字,当前显示42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