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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重点高中乱收费现象的几点审计思考

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教育收费多年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几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逐步遏制了教育乱收费现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通过近年来审计机关对重点高中收费政策执行审计情况来看,当前重点高中乱收费问题仍然是社会重点关注的热点之一。本文从审计视角对重点高中乱收费问题的表现形式、成因进行分析,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审计建议,希望能推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推进教育公平。

一、乱收费问题的表现形式

(一)违规招生,使乱收费成为“常态”。教育部2014年明确规定“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湖北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也要求“严格普通高中收费及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政策”。但是一些重点高中依然违反招生政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收取高额学费。如某重点高中2015年至2016年违反招生政策招收学生237人,收取费用947.1万元。

(二)违规补课,家委会成为“挡箭牌”。湖北省教育厅《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除高三年级可根据需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补课外,其他所有年级一律禁止占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进行补课,禁止以家长委员会、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各种名义组织的补课及收费,全省各类学校一律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高三年级教师因补课所需报酬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但是一些高中以家委会的名义收取补课费,不入学校财务账,账外发放教师补课补助。如某高中2015至2016年度以年级家委会名义收取学生补课费899.03万元,账外发放所有参与补课的教师补助。

(三)收取教辅资料费,坚持自愿成为“空话”。湖北省教育厅规定,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目录内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但是一些高中新学期开学就按照一定标准收取学生资料费,强制统一让学生购买或印刷资料发放。如某高中2015年至2016年无依据按照300至75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学生资料费651.55万元,财务挂往来账,除了购买、印刷资料外,还用于学校办公开支,“名义的没有退费”却成为“实质的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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