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针对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贫困村轮流戴帽、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贫困户扶智立志难度较大、部分扶贫资金用于形象工程建设、贫困户产业扶持措施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期行为等问题,我办建议精准扶贫工作应从提高贫困地区生产能力和贫困户脱贫能力入手,做到识真贫、改贫境、断贫根、扶贫户。
一、识真贫,做好贫困村认定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工作
(一)严格贫困村认定工作。从调查情况来看,贫困村认定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贫困村指标自上而下分配,而不是由基层根据贫困程度逐级申请审批后确定。二是贫困村“帽子”轮流戴,一戴五年,到期退出,不考虑是否真正实现脱贫,因此,检查发现少数“十三五”贫困村并非真正贫困。三是从“十五”扶贫到“十三五”扶贫,对贫困村的扶持力度逐年加大,导致因贫困程度较深而较早列入名单的贫困村得到的扶持力度反而较小。
针对贫困村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中央在2017年对贫困村进行再次认定,并严格按以下条件和程序进行认定:一是严格贫困村认定条件,包括贫困发生率、基础设施条件、生态环境、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凡是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村一律不能认定为贫困村,不能享受贫困村相关政策,更不能轮流戴帽,搞平均主义。二是建议对面积较大、自然村发展水平不一的行政村,可以自然村为单位申报贫困村。三是在贫困村的认定程序上,应由行政村(或自然村)根据贫困村认定条件提出申请,经村民大会通过后,报乡镇、县、省逐级审批,不应限定名额、分配名额。四是根据贫困村的贫困程度,将贫困村分为极度贫困村、重度贫困村和一般贫困村,在资金分配中不搞平均分配,重点向极度贫困村、重度贫困村倾斜。五是严格贫困村的退出条件,加强退出考核,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对未脱贫的贫困村要持续扶贫。
(二)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工作。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家庭收入确定难。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村人口普遍外出务工,流动性大,收入来源多,调查人员难以全面掌握其收入情况。二是国家扶贫标准较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46元)。以1户4-5人的农村家庭为例,按照目前最低月平均工资1300元计算,一个家庭只要有一个人在外务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就会超过扶贫标准(除纯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外),导致不能确定为贫困户。三是因病致贫的认定标准不明确。在收入指标基本失去意义的情况下,因病致贫成为重要认定因素。如吉安县2017年初未脱贫贫困户2158户,其中因病致贫1034户、占比47.91%,因残致贫759户、占比35.16%。但由于因病致贫认定条件不明确,一些病情较轻(如轻微骨折、关节炎、腰椎病、阑尾炎、轻度糖尿病)、不影响劳动能力、生活并不贫困的病人及家庭也被认定为贫困户。四是家庭财产调查难。扶贫办、乡镇政府难以全面掌握贫困户在外就业、购置商品房、车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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