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xx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以下简称医保)健康发展,2015年5月下旬至8月上旬,xx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和人代工委部分委员,先后深入到区人社局、卫计委、医保中心和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宏仁医院、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等部门和医疗机构,通过实地查看,向区、乡镇人大代表和患者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xx区医保工作进行了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xx区医保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xx区认真落实中央、重庆市关于医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按照“全覆盖”发展目标,坚持“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医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建立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基本医保体系,形成了人人享有基本医保的制度格局。一是建立了医保工作领导保障体系。xx区政府高度重视医保工作,成立了全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处理医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大力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和建设。二是医保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全区定点医疗机构333家(执行二级医疗机构医保政策12家,执行一级医疗机构医保政策321家,其中医疗机构55家(含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民营医院),社区医疗服务机构3家,村卫生室249家,个体诊所14家),定点零售药店241家(其中城区139家,乡镇102家),实现了“医保中心—城区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四级医保服务网络全覆盖。三是建立了多层次的全民医保体系。在基本医保基础上,xx区相继出台实施了公务员医疗保险、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工伤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启动了社保卡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全区已建立起了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为基础,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和医疗救助“三条保障线”为辅助的比较完善的医保体系,全民医保已基本实现,形成了人人享有基本医保的制度格局。
(二)适时出台相关医保政策,不断改善医疗待遇。一是基本医疗惠民政策覆盖到了更多人群。目前全区医保参保总人数64.02万人,其中职工医保64725人,居民医保576468人;工伤保险64867人,生育保险43204人。全区医保覆盖率达96%,全部纳入市级统筹。二是竭力提高医保待遇。坚持医保基金“取之于民、惠及于民”,发挥基金更大的社会效益。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办法,先后10次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和8次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特殊疾病病种扩至21种,报销比例由60%、80%提高为80%、90%,居民11种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可按住院报销;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自付1元钱就能完成挂号、诊查和注射等一般诊疗,医保两档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28万元和32万元。2014年,职工医保共计53150人次报销9421.5万元,住院实际报销率69%(区内一、二级医院实际报销率达75%);居民医保共计132647人次补偿20826.2万元,住院实际补偿比48.7%,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实际补偿比55%。三是不断扩大救助范围。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济和援助力度,完善了残疾人基本医保办法,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患者免收一般诊疗费;儿童脑瘫患者在院期间的康复理疗项目由至多5个调整到8个。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矽(尘)肺等疑似职业病享定期免费体检,参保群众看病就医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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