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两级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综治委提出的“四个领先”、“六个不发生”的标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综治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20xx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分子,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针对近年来团伙抢劫、盗窃、流氓黑恶势力犯罪和杀人、绑架、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上升的趋势,全市法院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件,依法判处犯罪分子***人。同时,认真贯彻市委关于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精神,突出重点,快审快结,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城乡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好转。
针对近年来我市部分县市制贩假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犯罪活动抬头的趋势,市中级法院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依法严惩,共审结此类案件**件,判处犯罪分子**人,为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国家工作人员犯罪问题,全市法院依法加大了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件,判处犯罪分子**人,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坚持与公检司密切配合,适时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是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两级法院主动和公、检等有关机关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什么地方犯罪突出,就到什么地方开庭审理和宣判,以凌厉的严打攻势震慑犯罪和社会上不稳定分子。同时讲究斗争策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定期到看守所给在押犯讲法律、讲政策,促其认罪服法;利用减刑、假释犯人的机会,到看守所对在押犯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这些措施,分化瓦解了犯罪分子,出现了犯罪分子主动坦白交待余罪,检举他人犯罪的好势头。
(二)认真做好减刑、假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稳定监管秩序,促进罪犯改造
在实践中,重新犯罪对社会治安始终是一个严重威胁。因此,加强对已决犯的减刑和假释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20xx年,市中级法院切实把减刑、假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审判工作来抓,严格依法减刑、假释,为防止重新犯罪做了大量工作。一年来,市中级法院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件。首先,严格各项制度,保证办案质量。法院在办理辖区劳改单位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时,严格坚持案件合议制度、审批制度和减刑、假释档案制度,保证案件质量。对于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及时裁定减刑或假释,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这样,使罪犯认识到,只有加速改造,才是唯一出路,从而提高了他们改造的积极性。同时,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在办案时,克服了“裁定作出即了事”的孤立办案思想,深入劳改单位,召开减刑、假释大会,对犯人进行法制教育,指明努力方向,教育罪犯自觉遵纪守法,洗新革面,重新做人。这样做,使绝大多数罪犯获得了新生。
(三)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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