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财政支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调研报告
县级财政支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调研报告
县地处青海省东部,总人口4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6万人,耕地面积69.3万亩,属全国扶贫工作重点县和青海省粮食生产大县之一。由于受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县域经济欠发达,县财力薄弱,是依靠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低水平维持运转的“吃饭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主要依赖中央和上级财政的支持。据统计,-,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对县的支农投入资金达到24375万元,其中:投入2191万元,投入4615万元,投入5153万元,投入5900万元,投入6516万元,国家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投入呈逐年增加态势。这些资金的投入,有力的解决了地方支农资金投入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尚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面对来之不易的支农资金,县级财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已成为一个亟需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的课题。
一、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基本现状
从200年以来,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支农资金管理工作从五个方面取得了突破。一是支农资金实行归口管理。改变以往财政局内部各科室“混管”和部门“争管”的局面,划清职能、明确责任,为管好用好支农资金从源头上理顺了关系。二是支农资金及时安排、调度到位。设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专户,对上级下达的各项支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跟着项目进度走,保证了项目实施进度所需资金。三是“资金进专柜,钥匙分开管”。对涉农部门要求在主管局开设支农专户,将所有支农资金及时拨入专户中,在强调专人、专账核算的基础上,银行预留的印鉴由财政和各主管单位进行分管,明确双方职责,保证了支农资金的专款专用。四是实行县级报账制度,财政部门审核原始单据后加盖审核专用章、主管部门加强财务核算,双方联袂管理杜绝不合理支出,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五是联合部门对资金实行“全程”管理。由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进行监督管理,并由事后监督改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当前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虽然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归纳起来,集中体现为以下几点:
(一)管理办法滞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原有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某些制度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财政支农资金的扶持外延有了很大变化,由过去主要扶持农村、牧区的集体所有制和公有制经济改变为扶持国有、集体、个体、民营和股份制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财政支农资金扶持的内涵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由过去单纯支持良种补贴、农技推广、病虫害防治、设施农业建设等农业生产发展改变为农业生产发展、新农村建设、农产品产业化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扶贫贷款财政贴息等多方面的支持;对支持的方式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由过去单一的补助方式改变为补助、贴息、奖励等多种形式。在这种形势下,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办法也应及时随之改变。
(三)项目管理不规范支农项目具有项目多、资金规模小的特点。在信息时代,目前使用的手工记账已彰显落后,很难达到及时、准确的要求。长期以来,对支农资金管理侧重于资金使用是否按时到位,是否专人、专户、专账核算、是否按项目批复专款专用,而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基础性资料搜集、整理做得较少,使项目档案的搜集、整理不到位,特别是规模小、资金少的支农项目县级财政支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调研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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