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对财政支农惠农工作的调研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对财政支农惠农工作的调研报告
200年11月,省人大农委邀请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对全省财政支农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的印象是: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支农惠农政策,按照“两个高于”(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的要求,切实把支农惠农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支撑。
财政支农工作的主要成效
第一,财政支农资金总量持续增长。省级财政扶持“三农”发展的投入较好地保持了“两个高于”的要求,全省13个省辖市和多数县(市、区)在财政支农资金安排上也达到了“两个高于”的要求。
第二,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有所优化。支持农村基础建设的投入明显增多,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不断增长,尤其是农民转移性收入显著提高。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反映,200年、200年全省各级财政发放给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分别达19.12亿元和27.19亿元,同比增长126.85%和42.2%。
第三,财政支农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全面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打包”试点,着力减轻县级财政的项目资金配套压力。
第四,财政支农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开财政支农项目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健全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制度,强化自我监督;开展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强化事后监督。
第五,土地出让金支农政策的执行有所改善。土地出让收支财政监管制度初步建立,规定将土地出让的收入全额纳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各地政府进一步健全了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设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户”,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相接轨。特别是土地出让纯收益支农力度加大:规范了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等别和标准,建立健全了土地出让金支农的财政专项管理办法;完善了土地出让金支农的支出结构,各地在继续加大农村土地整理复垦、耕地质量保护投入的同时,更加注重了支持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开发等方面的投入;此外,还加大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环境整治的扶持力度。
财政支农工作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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