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事务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具体要求,是强化人民群众对部门实行动态监督的有效形式。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就是要直接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良风气,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民主评议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促团结、保稳定、构和谐”的工作要求,以“维护民族团结稳定,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推进我局政风行风建设。现将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根据县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有关要求,我局召开及时召开局务会议,具体研究行评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和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其他人员为成员的行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工作有人抓的格局,确保了民主评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制定方案,明确重点。我局认真对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xx年民主评议职能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从指导思想、评议原则、评议内容、评议方法、程序及时间要求等方面,制订了《县民族局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动员大会,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交流讨论,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搞好服务、严格依法行政,实实在在帮助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政务公开,阳光操作。县民族局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从机构职能、法律依据、业务服务、工作动态、行政执法等方面,向社会进行全面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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