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行政行为监督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监察局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的通知》(澜监发〔20xx〕8号)要求,我局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对行政行为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把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是建设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我局把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领导机构。我局成立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同时明确了3个牵头股室和主要职责。
(二)接受监督部门监督。自觉接受县监察局的监督,并妥善处理好实施行政行为监督与推进业务工作的关系,精心部署,抓好结合,做到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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