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按照“五个一流工程”建设整体部署,突出“创先争优”和“形象建设年”工作重心,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稳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过去的一年,法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推行司法公开工作,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市中院司法质量位居全省市州中院前列;社会公众评价排全省市州中院第2位,排全市政法单位第1位;执法考评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推介。
——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市中院被省委政法委、省军区政治部评为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积极创先争优,石门、桃源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石门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桃源、安乡法院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武陵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先进单位;市中院文晓桃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市中院梅建华、鼎城区法院鲁爱龙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稳定发展大局
坚持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办案原则,积极稳妥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市中院审结一审、二审、再审案件1481件,结案率86%;执结案件106件,执结率86.18%,标的额2.17亿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410件。全市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再审案件13664件,结案率91.62%;共执结案件3036件,执结率91.81%,标的额2.81亿元。
民事审判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保民生、促发展。市中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30件,各基层法院共审结11734件。为推进全市“项目建设年”积极开展审判服务,依法审理涉及中联重科等重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土地征收补偿、合同纠纷案件,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稳妥审理涉及县域经济发展及重大群体性纠纷案件,维护地方稳定发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61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8件,规范市场秩序。审理涉及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民间纠纷案件5580件,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涉金融审判执行专项活动,审理涉金融案件648件,执行571件,标的额5780万元,促进了金融生态建设。审理涉农案件2689件,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376件,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涉军维权保护,依法审理涉军案件62件,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经最高法院批准,市中院获得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为常德涉外贸易和投资环境改善提供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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