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关于对公账户风险排查情况报告
安徽省银监局合作处:
根据省银监局合作处文件《转发中国银监会合作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对公存款账户风险排查要点的通知》要求,省联社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3月l6日银监会召开的江西鄱阳农村信用联社案件情况通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行动、统一布置,组织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面开展对公存款存款账户风险排查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各行社认真学习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讲话精神,加强认识、提高警惕,分别成立了以董(理)事长为组长,行长(主任)为副组长,财务会计、监察保卫、审计稽核、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对公存款账户全面风险排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研究、制定方案
认真研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对公存款账户风险排查要点》,结合行社实际情况,从至少包涵对公账户管理的合规情况、对公账户交易业务操作规范性、银企对账的有效性、全面排查核对财政性存款账户等4个方面内容及要点制定风险排查方案。选调能力棒、责任心强的业务精英组成排查组,开展对营业网点和对公账户全覆盖的现场风险排查工作。
三、总体情况。
全省本次排查网点3020个,对公存款账户为105941户,其中:基本存款账户66989户、一般存款账户24994户、专用存款账户10484户、临时存款账户3474户,正常交易88342户,财政性存款账户6642户。本次排查应对账户82285户,占正常交易户93.14%;发出对账单72761户,占应对账户88.43%,收回有效对账单67035户,占发出对账单92.13%,二级对账2488户。正常交易财政性存款账6088户,占比财政性存款账户91.66%,本次排查应对账5725户,发出对账单5603户,占应对账户97.87%,收回有效对账单5352户,占比发出对账单户数95.52%,二级对账1094户。
通过排查情况来看,各行社能够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规定加强对公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管理,无出租、出借或转让账户情况。能够按照授权管理规定规范对公存款账户交易操作行为,履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按规定进行银企(政)对账,保障资金安全,重点加强财政性存款账户管理。
四、排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公账户管理的合规情况。
1.开销户不合规。存在乡镇常设机构无完整、有效证明文件,未按《办法》规定经人行核准开立单位存款账户;同一个企业在同一个网点既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如居巢联社坝镇社、休宁农合行溪口支行;备案类账户逾期或未向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账户销户未事先办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系统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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