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法执法检查报告
根椐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我镇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的贯彻执行力度。现就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做如下汇报:
一、组织机构健全、制度逐步完善
我镇现有县级人大代表64名;镇人大代表70名。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全镇县级人大代表和镇人大代表按村编为18个代表小组。
镇人大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相继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代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主要是以村为单位进行联系。二是建立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在镇人大的指导下,各代表小组普遍建立了代表小组学习制度、活动制度、联系选民制度和接受监督制度,规范了代表小组的活动。三是建立代表工作激励机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给予表彰奖励;强化对依法履行职务、带头勤劳致富的人大代表的宣传报道,以激励人大代表学先进赶先进、争当人民满意的好代表。
二、代表法的学习宣传逐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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