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xx〕180号)规定,现公布玉林市法制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3年,我办按照“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加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办根据本单位领导的职务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变动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市法制办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主任、调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秘书科,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并落实了专门的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的收集、编辑、更新、公布等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有序。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办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玉林市法制办重大事项社会听证制度》、《玉林市法制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玉林市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答复工作,加强行政复议的监督力度,积极受理不服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案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提供保障。对拟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涉密信息向社会公开,2013年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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