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推动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镇党委、政府根据我镇实际扎实开展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了该项工作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目标明确、效果明显,并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治、爱卫、工商、派出所、交警队、村(居)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把专项和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村(社区);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了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做到了整治和创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
二、狠抓宣传造声势
一是层层动员,提高整治工作知晓率。各村(居)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共召开会议宣传12次,标语宣传20余副,黑板报宣传22期,专栏宣传8期,全年上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息被县级刊物采纳共28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形成了深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围绕“十二户”联洁制度和“门前三包”活动的开展,广泛发动群众和个体经营户主动打扫门前卫生,清除“牛皮癣”,维护各类设施,爱护树木花草,不越门经营,不出摊占道,自觉维护门前秩序,形成了全民参与的生动场面。
三、加大投入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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