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的回顾
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严”和“实”的准则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功创建邵阳市“文明标兵单位”,法警大队获评全省法院五星级警队,武阳法庭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院共有21个集体、63名个人受到省、市、县表彰奖励。
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诉讼案件4937件,审结4707件,审结率达95.3%;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584件,执结2336件,执结率为90.4%,其中受理非诉执行案件945件,执结879件,执结率达93%。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四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520件665人,审结513件656人,结案率达98.7%。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39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514人,单处罚金19人,拘役53人,宣告无罪3人(自诉案件)。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毒品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盗窃、诈骗、贩卖毒品等案件237件295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4件33人;严厉打击涉林犯罪,对盗伐滥伐林木、失火等犯罪情节严重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严惩,共审结此类案件91件109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防范同行,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依法免予刑事处罚15人。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护航县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312件,审结4099件,结案率达95.1%。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压力下的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应对民间借贷、企业融资纠纷增长态势,引导民间融资秩序理性回归,审结民间借贷等合同纠纷案件347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等纠纷544件;注重修补当事人亲情,维护家庭和谐,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等家事案件1396件;始终注重推动发展,认真审理好涉及金融改革、房地产调控等案件,积极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审判活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共审结案件962件,收回本息1000余万元;成功调解了山水名都392户业主与开发商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5件,审结95件,结案率达90.5%。坚持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的原则,妥善审结涉国土资源、林业、城建拆迁等案件24件;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行政,对17件违法或处置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并责令限期改正。依法规范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执行,支持和指导计生、国土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共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79件,累计强制执行到位社会抚养费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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